昌黎县教育局电教站(通知)
昌教电[2012]8号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第十届暨河北省第三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校、中小学:
为了鼓励我县中小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学生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水平,更新教师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按照省、市电教馆要求,县教育局电教站决定组织我县师生参加“第十届暨河北省第三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请各中心校、中小学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参与此项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内容:详见附件1或活动官网****
特别说明:此次活动涉及比赛项目多,根据市馆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只对教师竞赛项目中的“教学实践评优”项目进行统一组织参评,其他项目鼓励师生自行参加。
二、推荐名额:各中心校、特教中心择优推荐2节(小学、初中各1节),职教中心、卫校、各国办中学择优推荐1节。省级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可择优多推荐1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逐级择优上报。
三、报送方式:以各中心校、国办中学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统一上报。
1、由各报送单位统一填写excel参赛汇总表(详见附件2)电子稿1份发送到hbcl****@163.com。
2、由各报送单位将每位参赛作品按以下内容刻录在一张DVD光盘上,并在光盘表面用光盘笔写明所参加赛项、选手姓名、作品名称等关键信息,不要贴标签,以免影响光驱读取。
光盘内容以参赛作者姓名建立文件夹,文件夹下分别建立“报名表”、“教学设计与反思”、“教学课件”、“教学素材”、“教学课堂实录”为名称的二级文件夹,对应文件夹名称放入作品提交内容。教学课件应为授课使用课件最终版本,并确保能够正常运行。“教学素材”文件夹放入参赛作品所使用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积件等素材,按类别建立文件夹存放。
(1)参评课教学设计的电子稿和教学反思电子稿(两部分在同一Word文档内体现,格式见附件3)。
(2)参评课教学设计的完整课堂教学实况录像。
技术要求:根据教学设计实施的一节45分钟普通话课堂实录,视频采用720×576分辨率,保证画面清楚,声音清晰。课堂教学实录视频为单一视频文件,视频的片头为蓝底白字,时长6秒,包含“第十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字样及选手姓名、学科、规范的教材版本、课程名称或知识点名称信息。
(3)参评课教学设计的教学课件(能在Windows XP或Windows 2000环境下运行)及相应的运行系统软件。
3、每人限提交1件作品。并将选手的作品申报表打印一份(加盖公章),随光盘一起报送。
4、凡是报送到省馆的作品需向组委会交纳150元的评审费。
四、报送截止日期:2012年6月15日, 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 第十届NOC教学实践评优竞赛规则
2. 第十届NOC大赛报名信息统计表
3. 第十届NOC大赛教学实践评优申报表
昌黎县教育局电教站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