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昌教〔2012〕27号
昌黎县教育局
关于征集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中心校、中小学、局直单位:
为激发中小学教师参加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教学反思能力和理论水平,促进教师教学实践智慧的生成,提升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提高教学质量,我县定于2012年4月份开展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有奖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中小学教师均可参加。
二、征集作品内容
1.优秀教学反思:结合教学工作中的成功或遗憾之处,写出自己的经验或感悟。
2.教学实践智慧生成优秀教学案例:选取能够体现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智慧生成的教学片断,具体写出如何运用教学实践智慧解决教学问题的典型案例。
三、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应包含以下内容:
(1)标题:应围绕所写内容凝练出一个鲜明的主题,要富有特色。
(2)情景描述:反思内容和案例描述应来源于教师真实的教学体验,结合教学实际简要叙述事例或现象发生的背景和经过,不能杜撰。
(3)反思分析:针对叙述的教学片段、教学事件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感悟,并运用教学理论展开分析。
2. 参评作品一律 A4纸打印,左上角注明“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参赛作品”,五号字楷体加粗;标题三号黑体加粗居中;作者姓名及单位楷体四号加粗,在标题下方居中;正文宋体四号字,单倍行距(见附件3)。教学反思字数在1500以上,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智慧生成案例字数在1000以上。每件作品均需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2)。
四、组织实施
1. 由乡镇(学区)中心校、国办中学组织实施,并对上报作品进行初审,本着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逐级择优上报。
2.名额分配:
每项作品每单位上报5件,局直单位每项上报3件。教师总人数超过200人的单位可多报一件。
3.报送方法:所有作品由中心校汇总,并填写“作品登记汇总表”(见附件)后统一上报教师进修学校教导处,作品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进校邮箱:changlijinx****@163.com
4.截止时间:
五、作品审定
1.有明显的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2.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已发表或已获奖作品谢绝参评。严格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查实,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按作品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作品登记汇总表》
附件2:《参赛作品登记表》
附件3:《作品撰写格式》
附件3:作品撰写格式
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参赛作品(五号 楷体 加粗)
教学反思(案例)题目:三号黑体加粗居中
参评作者单位 作者姓名(楷体四号加粗 居中)
正文内容(宋体 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