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6年河北省初中语文
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学:
根据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研究与评价项目活动的通知》(冀教所办〔2016〕5号)的通知精神,省教科所决定开展初中语文优质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活动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及时派教师参加观摩学习。具体事宜如下:
参加人员:每校各1名语文教师。
活动地点和时间
地点:保定市长城学校;
时间:2016年11月27日报到,28和29日全天、30日上午评课,30日下午离会。
附:《关于举办2016年河北省初中语文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昌黎县教育局教研室
2016年11月22日
冀教所函〔2016〕19号
关于举办2016年河北省初中语文
优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科所(教研室)、定州市教研室、辛集市教科所:
根据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研究与评价项目活动的通知》(冀教所办〔2016〕5号)的通知精神,省教科所决定开展初中语文优质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采用现场评课的形式,每节课40分钟,由专家组成评委会当场评分。每名参赛教师可有三名指导教师。
二、名额分配
石家庄、保定、邯郸、唐山、沧州、邢台各2人,其他各市及定州、辛集各1人,承办学校增加1个参赛名额。
三、评课要求及篇目
本次用提前确定讲课篇目的方式,具体篇目见附表3 。
每位参赛教师需要准备课文60份,供参赛学生和评委使用。教学设计20份,供评委老师使用。
四、奖项
本次活动将严格遵循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研究与评价项目活动的通知》(冀教所办〔2016〕5号)的通知要求,进行省市两级评审并设奖。
五、活动地点和时间
地点:保定市长城学校;时间:2016年11月27日报到,28和29日全天、30日上午评课,30日下午离会。
六、评委组成及观摩教师人数
每市推荐一名初中语文教研员担任评委;观摩教师:石家庄、保定、邯郸、唐山、沧州、邢台市35人;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廊坊、衡水市25人;定州、辛集市10人。
七、会议费用及住宿安排
会议承担评委和参赛教师的食宿费用,交通费自理,报到地点为保定市亿佰德商务酒店。观摩教师费用自理,食宿自行安排。
八、其他事项
各市在进行初选的基础上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1.河北省初中语文教师优质课评比参赛教师推荐表一
份(见附件1)。
2.河北省学科教学评比承诺书一份(见附件2)。
各市在11月25 日之前务必将上述材料寄至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122号,邮编:050061), 联系人:张豪林。 联系电话:****。
附件1:河北省初中语文教师优质课评比参赛教师推荐表
附件2:河北省学科教学评比承诺书
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