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教育局电教站(通知)
昌教电[2017]5号
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阅读经典,品味人生”
读书节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学区)中心校、各中小学、高中: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阅读经典,品味人生”读书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我县中小学校开展“阅读经典,品味人生”读书活动的要求如下:
一、 各中心校、中小学要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
全省中小学开展“阅读经典,品味人生”读书活动的通知》的要求,高度重视、层层发动、认真开展“阅读经典,品味人生”读书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择优推荐优秀征文、优秀原创绘本和优秀阅读指导课参加县、市级评选。市级征文、原创绘本评选优秀作品,优秀阅读指导课,以现场公开课的形式进行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 按照名额,各乡镇(学区)中心校、各中小学、
高中上报名额分配如下:
1. 教师征文、学生征文、原创绘本:每个乡镇(学区)
中心校每项内容各上报三项、高中每项上报两项。
2. 优秀阅读指导课:每个乡镇(学区)中心校各上报
四节、高中上报一节。
县电教站将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评选,其他进行县级奖励。
三、 各校推荐作品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
全省中小学开展“阅读经典,品味人生”读书活动的通知》要求制作。师生征文、原创绘本报文字作品一式二份;优秀阅读指导课按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刻录光盘上报。并按要求注明授课年级和授课教师简历,并附该课教学简案文本各两份上报。
四、 上报文字作品格式见附1,各乡镇(学区)中心
校、各中小学、高中请务于
联系人:贾莉
电话:
****
邮箱:
hbcl****@163.com
附1:作品格式
附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中小学开展“阅读经典,品味人生”读书活动的通知》
昌黎县教育局电教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