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 黎 县 教 育 局 ( 通 知 )
昌教〔2017〕
36号
昌黎县教育局
昌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以“规范社会用字,共建文明昌黎”为主题的“啄木鸟”纠错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学区中心校、中小学校、局直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秦教语〔2017〕8号文件精神,为迎接省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做好准备,进一步增强全县中小学生写字用字规范化意识,全面提高学生对文字的应用能力,净化社会用字环境,创建良好营商环境,提升城乡发展品位,助力我县争创省级文明县城及河北省第二届旅发大会在昌黎战区顺利召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开展以“规范社会用字,共建文明昌黎”为主题的“啄木鸟”纠错活动,特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及省、市、县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按照《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内容要求,积极引导广大师生自觉纠正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中的不规范用字用语,唤起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让监督学校、社会用字用语,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为己任,努力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语言文字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号召广大师生积极行动起来,像“啄木鸟”一样,搜寻、纠出校园里、社会上的不规范用语用字,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正,“给城市洗脸”,从源头上杜绝用语用字不规范的现象,在师生、社会中形成规范化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品位,不断提高用语用字规范率。
二、活动任务。
1.检查校园内标语、宣传栏、黑板报、标示牌、校园网等不规范用字情况。
2.检查城区、乡镇街道上户外广告、店名招牌、公共设施及单位名称等不规范用字情况。
3.对校内外发现的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及汉语拼音的使用、外文书写等不规范现象及时收集、拍照并上报。
三、活动时间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阶段
1.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各中心校、中小学校要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学区、学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纠错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思想动员,全面启动活动。各中心校于
2.高度重视,营造氛围。教育局、局直单位、国办中学、中心校、中小学校要多途径、多渠道广泛宣传发动,让师生、家长、社会清楚活动的要求、明确活动的任务、熟悉活动的内容等,要把纠错活动与提升城市品位,创设良好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心中始终树牢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动员和组织全县师生全身心的投入到活动中来。
(二)开展活动阶段
1.全面自查,落实整改。一是中心校要组织辖区学校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查自纠活动,对宣传橱窗、校园网络、校内标语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用字、错别字及时纠正、修改。二是局直单位、国办中学由学校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2.走出校园,开展活动。一是各中心校要做好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工作,赢得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组织辖区中小学校走出校门重点对商店招牌、公交站牌、公共设施标志牌、指示牌、广告牌、单位名称等用字(含汉语拼音的拼写、英语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局直单位、国办中学自行组织学生开展校外纠错活动。三是教育局纠错活动办公室将与县电视台、报社等联合组织城区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两次活动。
(三)整改落实阶段
1.认真梳理,按时上报。一是各学校对校内、校外不规范用字现象拍摄成照片,对每月活动进行总结;中心校在每月20日前将辖区学校月活动总结和活动采集图片汇总上报。二是局直单位、国办中学直接上报。
2.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教育局纠错活动办公室与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对涉及不规范用字的商铺、公共设施、单位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整改。
3.狠抓落实,注重成效。一是教育局活动办公室将通过实地督导、抽查、复查等方式对各中小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二是联合工商、城管等部门通过抽查、复查等形式对集中整治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查看,确保问题整改全部落实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曹庆华为组长,局班子成员、局直单位负责人、国办中学校长、中心校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纠错活动办公室(电话0335—2023576),办公室设在县语委办,教育局副局长常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统筹协调
一是中心校要做好与村(街道)、镇(乡)政府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为学生走向社会顺利开展活动提供保障。二是学校要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
(三)广泛宣传引导
一是教育局活动办公室将多措并举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各中心校要召开辖区校长会议,对活动开展进行严密部署,在学区内掀起一场“说普话,写规范字”的活动热潮。三是各学校利用校内宣传橱窗、班级板报、电子屏等对普及规范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及相关知识进行大力宣传,积极创设规范语言文字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六、其他事项
1.教育局、各中心校、学校在组织学生开展“走出校门”活动前,要做好安全预案,建立安全台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2.各中心校、学校要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活动进行留踪,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积极上传。
3.上报的图片要反映出“用字不规范情况和纠正后情况”;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命名为“学校+具体地点”。
昌黎县教育局 昌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