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初级中学
优秀教学案、论文、优秀教学模式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校、初级中学:
为了认真落实《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以学为主”优秀教学案、“学习型小组建设”论文、高效课堂优秀教学模式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县教研室决定组织开展初级中学优秀教学案、论文、优秀教学模式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县初级中学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均可参评。
二、参评要求
1.本次参评内容包括优秀教学案、教学论文、教学模式三类。教学案、教学论文应由一人独立撰写;教学模式可以教师个人参评,也可以教研组或备课组为单位集体参评。
2.教学案和教学模式应充分体现新课改理念,突出学科素养内涵,体现“以学为主、先学后教”的教学主导思想,能够确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教学案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教材分析、学生(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教学模式的内容包括:模式名称、教学理念、操作流程、具体课例(可以附件形式呈现)和5人以上联名(需签字)评议反思等。
3.教学论文要从自身教学实践与探索出发,针对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中“学习型小组建设”的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展开思考,要突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4.参评材料必须原创,如发现有抄袭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三、名额分配
1.每所初级中学至少报送1篇优秀教学案、1篇论文、1篇优秀教学模式。
四、报送要求
1.参评材料一式二份,用A4纸打印,另加封面。根据参评类别,封面左上方文字框放“хх评选活动参评参评材料”字样,用五号楷体字,论文标题居中,用三号楷体字,作者姓名、单位依次放在标题下面,用四号楷体字;材料正文用四号仿宋体字。
2.各中心校、初级中学在初评的基础上,按名额分配于
五、评比方法
县教研室根据各类别参赛总数,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40%,并颁发县级证书,将择优参加市级评比。
昌黎县教育局教研室